年终奖发放

03-31 01:53发布

我们公司对于年终奖的制度是分两个月发放,一次发放50%,2019年的一半年终奖在2020年1月份的时候和工资一起发放了,然后剩下的一半算在二月份的工资里面,我就是3月份发放。但是我在1月18日提出离职,2月18日办理的离职。然后3月份发工资不给我发放剩余的一半年终奖。公司给的解释是年终奖发放前提出离职的,不予发放年终奖。但是我认为2019年年终奖是在2020年1月份结算的,只不过分为两个月来发,我提出离职也是在第一次发一半年终奖之后的,而且离职是公司也没人告诉我后面一半年终奖的问题。我认为我应该享受后一半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