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20年1月16日租了一个公寓的单间,给父母带孩子居住

03-27 16:39发布

律师您好,我2020年1月16日租了一个公寓的单间,给父母带孩子居住,因为今年疫情原因,我们夫妻在三亚也没工作,父母孩子也是诸多花销,所以想提前回老家,租到3月16日。可是房东说如果提前退租,押金不退,房子的租约是到4月16日,合同上写的租期4个月,日期是正确的,可不可以根据这一点推翻合同有效性,能提前一个月退租,并能把押金退回来呢?
付费偷看设置
发送
0条回答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