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律师,您好!我是江西婺源人。2018年元月,房地产开发商向我们订立借款合同,并把一套房子网签备案在我们名下作为担保,约定如果2020年4月前不能偿还本息,就将借款本息折抵购房款把房子卖给我们,不需增加资金。现在开发商申请破产,欠银行贷款、工程款,我们的“流押”合同无效,想问一下:我们可以有优先受偿权吗?

04-01 22:39发布

宋律师,您好!我是江西婺源人。2018年元月,房地产开发商向我们订立借款合同,并把一套房子网签备案在我们名下作为担保,约定如果2020年4月前不能偿还本息,就将借款本息折抵购房款把房子卖给我们,不需增加资金。现在开发商申请破产,欠银行贷款、工程款,我们的“流押”合同无效,想问一下:我们可以有优先受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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