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A 没头脑从事切割钢筋的工作,且具有建筑焊割(操作)工资格证。2020年8月10日,没头脑与不开心经微信交流,至南京市本区XX路某处工地进行钢筋切割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未佩戴防护眼镜和面罩,在切割过程中因被切断的钢筋弹起,被弹到面部受伤。没头脑受伤后进行了治疗,并由被告垫付全部医疗费3,544.20元,医疗费并生活费合计被告垫付了8,544.20元。没头脑治疗后经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202

04-02 18:37发布

案件A 没头脑从事切割钢筋的工作,且具有建筑焊割(操作)工资格证。2020年8月10日,没头脑与不开心经微信交流,至南京市本区XX路某处工地进行钢筋切割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未佩戴防护眼镜和面罩,在切割过程中因被切断的钢筋弹起,被弹到面部受伤。没头脑受伤后进行了治疗,并由被告垫付全部医疗费3,544.20元,医疗费并生活费合计被告垫付了8,544.20元。没头脑治疗后经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2021年8月11日,该中心就此出具了鉴定意见:没头脑的伤情不构成伤残,伤后予休息120日、营养45日、护理30日。没头脑为此支付了鉴定费1,950元。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没头脑聘请律师,准备于2021年8月2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没头脑想委托律师让不开心赔偿护理费人民币、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以及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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