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职工,男,1962年4月出生,1980年1月入伍,1982年1月退伍分配到许昌市无线电厂,1992年合并到许昌电表厂,1996年合并到许昌许继测控仪表厂。在办理退休预审档案时,原始档案丢了现补充了以下材料:
1.《退伍军人证明书》。
2.《许昌市复员退伍军人报到登记薄》。
3.《复员退伍军人分配工作介绍信(存根)》
4.许昌市魏都区劳动人事局档案馆复印《198

04-03 13:09发布

我单位职工,男,1962年4月出生,1980年1月入伍,1982年1月退伍分配到许昌市无线电厂,1992年合并到许昌电表厂,1996年合并到许昌许继测控仪表厂。在办理退休预审档案时,原始档案丢了现补充了以下材料:
1.《退伍军人证明书》。
2.《许昌市复员退伍军人报到登记薄》。
3.《复员退伍军人分配工作介绍信(存根)》
4.许昌市魏都区劳动人事局档案馆复印《1986年6月区划调整许昌市无线电厂人员花名册》并在本人名字页盖章。
5.许昌市电表厂1992年-1998年每年一份工资计算表。
6.许昌市电表厂1993年-1994年许昌市职工养老保险金缴纳计算表。
7.《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原单位合并原始材料销毁,现缺少1982年6月至1992年7月能证明期间的工作(工资)材料,后几经查找无果。养老保险手册上有视同交费的连续工龄,经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接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为十五年一个月,视同个人交费年限,合并计发基本养老金,缴费记录上有社保局经办人印章及社保局钢印,但是办理退休休科8年时间却不认定,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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