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二手房交易没有成功,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

03-22 10:35发布

情况描述:
1.今年3月,我们通过房屋中介看中一二手房,并与卖家相约看楼,一切情况基本满意
2.3月底双方基本同意交易,但由于卖方不能马上交楼,所以交易并未即时进行
3.确立双方的买卖意向后,中介要求我们签订买卖合同,但是由于第2条的原因,使房屋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中介的见证下,我们增加了补充协议
4.协议中约定5月1日前,双方有权利放弃交易,中介费于双方交易递件时支付
5.当时我方要求在协议上加盖中介公司的公章,但中介公司表示其分公司没有公章,且申请盖公章的手续繁琐,于是以签名代替
6.4月上旬,我方因为某些原因放弃交易,并且已通知卖方以及中介
7.5月上旬,中介寄来催交中介费用的通知,理由是其已经履行其居间责任,有权利获得中介费。
8.我方认为,由于补充协议的规定,我方不需要支付中介费用。而中介则以补充协议无公章,而且协议为买卖双方协议,与中介公司无关的理由,拒绝承认协议效力

问题:
1.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2.如果补充协议不具有效力,中介公司对于此协议的签订,是否存在重要事实的欺诈行为?
3.双方的买卖合同究竟有无成立?签订时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有因为中介公司的哪些行为而受到妨碍?
付费偷看设置
发送
0条回答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