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年,农村镇上一单位合并处理一处房子,当时熟人介绍给我,他单位领导说什么证没有

03-29 11:05发布

十年前年,农村镇上一单位合并处理一处房子,当时熟人介绍给我,他单位领导说什么证没有。后来他们通过拍卖行(私人,现在也停办了)买卖给了我。他们的会计是证人。当时只有一个收据(现在搬家丢了)。回来后他们说这房子的门开向他们那边大院不行不安全,可是又没有其他门,四周也没有出处。后来没有经过我同意,乘我在不知道直接封了我的门,我要开门他们就不给。回来准备办房产证的时候听说他们有土地证,我要了很多次,他们就是不给。他们的领导一直换,居然说不是她(他)经办的不管,推脱搪塞。我在这房子办公司因为没有房产证取缔了!一直拖到现在。这是不是诈骗行为?请问我应该怎么通过法律来要回我的土地证?我能要回吗?同时能请求一定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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