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证据学理论将认定案件事实素材的人或物称作证据方法,将通过证据方法获得的内容叫证据资料。根据证据方法的不同,把证据分为人证(口头证据)、物证(证据物)和书证(证据文书),由此建立相应的证据调取和收集规则。这种立法规定与我国的列举式规定定形有什么区别?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04-03 16:20发布

日本的证据学理论将认定案件事实素材的人或物称作证据方法,将通过证据方法获得的内容叫证据资料。根据证据方法的不同,把证据分为人证(口头证据)、物证(证据物)和书证(证据文书),由此建立相应的证据调取和收集规则。这种立法规定与我国的列举式规定定形有什么区别?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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