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某业主杨,将房屋出租给租户,在1月29日已知出租屋内承租者容留6名武汉来粤人口

03-29 16:57发布

小区某业主杨,将房屋出租给租户,在1月29日已知出租屋内承租者容留6名武汉来粤人口,未尽到业主责任,告知物业及同栋楼层其它业主房屋内居住人员情况,导致同栋业主与武汉来粤人员共用电梯,共享公共区域,2月18日,此租户被确诊为新冠,导致整栋楼其它业主被隔离观察14天,3月2日时,此6名武汉人员已经接触隔离期,要返回此小区继续居住,出租人业主杨某以本人不在惠州为由,在业主群里要挟,说她不只这一套房,惹她不开心,会让这些人继续居住到疫情结束。问,出租人杨某在此件事中负哪些责任?本小区其它业主均不同意这6名武汉人员自己住本小区,因为有可能再被隔离观察,误工误学,身心受到巨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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