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律师你好,我想请问:我是江苏省在编老师,处于试用期内,与教育局签订合同服务期三年,但我由于升学需要辞职,请问可以不赔偿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吗?

04-07 15:54发布

孙律师你好,我想请问:我是江苏省在编老师,处于试用期内,与教育局签订合同服务期三年,但我由于升学需要辞职,请问可以不赔偿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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