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区人民法院:原庭长:吴国发、书记员:罗四方用(1998)绥宝民初字第152号卷宗的庭审笔录,编造一起(1998)绥宝民初字第127号判决书及卷宗,日期改动40余处,在院长:任建春、袁克辉、李月涛包庇及袒护,受害人长年累月的控告到地方相关单位主管领导都不依法受理,扯皮、踢皮球。至好向有责任心的领导依法受理及重视,反应受害人所受的破害。
控告及维权人:周凤军
身份证:2

04-08 14:40发布

北林区人民法院:原庭长:吴国发、书记员:罗四方用(1998)绥宝民初字第152号卷宗的庭审笔录,编造一起(1998)绥宝民初字第127号判决书及卷宗,日期改动40余处,在院长:任建春、袁克辉、李月涛包庇及袒护,受害人长年累月的控告到地方相关单位主管领导都不依法受理,扯皮、踢皮球。至好向有责任心的领导依法受理及重视,反应受害人所受的破害。
控告及维权人:周凤军
身份证:232301195710151138
电话:18746942001
202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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