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附件中保密协议的脱密期设定三年是否合理。具体见下方内容。

03-31 03:01发布

非国家涉密单位,普通化工企业,签劳动合同时附件保密协议。在保密协议设定脱密期3年。脱密期为3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违法。
脱密期:
为避免即离开的乙方更多的了解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因单方主张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离职,应向甲方发出解除劳动合同或不签劳动合同的通知,在通知发出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工作岗位情况决定是否设立脱密期及将乙方调离远离秘密信息的岗位,以与秘密信息适当隔离并启动脱密。
具体内容如下:乙方在任职期间接触过甲方机密级资料及以上自主研发的产品或技术资料的,如乙方提出的脱密期高于甲方提出的脱密期,以甲方为准,如乙方提出的脱密低于甲方提出的脱密期,脱密期期限按三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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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孔金娥律师
1楼-- · 03-31 03:37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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