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集体山场于91年出租给国有永兴林场(租期80年,不收资金,林场投资种树,树林收成为6/4(林场6村集体4)因目前引进项目需征用此块山场,林场以租期未到为由要分成征地款40%和安置款1O0%山上林木按原来合同6/4分成,我们村觉的不合理。

04-08 15:12发布

我村集体山场于91年出租给国有永兴林场(租期80年,不收资金,林场投资种树,树林收成为6/4(林场6村集体4)因目前引进项目需征用此块山场,林场以租期未到为由要分成征地款40%和安置款1O0%山上林木按原来合同6/4分成,我们村觉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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