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地项目正常施工和支付工人工资,今年一月底有一工人新进场,项目进行了正常的安全和技术交底但是未签署劳务用工合同。后来发现此工人技术水平达不到交付验收标准,项目上打算辞退此人。沟通过程中此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发生了矛盾,工人杨言要到劳动局告要求项目翻倍支付工资,请问劳动局会支持对方吗?未和工人及时签署劳务合同,但是薪资正常支付会有什么不良后果吗?谢谢。,

04-08 18:15发布

我们工地项目正常施工和支付工人工资,今年一月底有一工人新进场,项目进行了正常的安全和技术交底但是未签署劳务用工合同。后来发现此工人技术水平达不到交付验收标准,项目上打算辞退此人。沟通过程中此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发生了矛盾,工人杨言要到劳动局告要求项目翻倍支付工资,请问劳动局会支持对方吗?未和工人及时签署劳务合同,但是薪资正常支付会有什么不良后果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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