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8月31日以物业项目经理岗位入职于某物业公司,月工资8000元。该公司法人刘某有两个物业公司。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在A公司上班。2020年12月1日调至B公司项目经理,中标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介入工作,组建物业服务中心至项目交付至2022年2月15日。
2月15日公司突然要我办理工作移交,口头说降职降薪调至公司组建品质部,为副经理,工资5000元。<

03-31 14:28发布

本人于2020年8月31日以物业项目经理岗位入职于某物业公司,月工资8000元。该公司法人刘某有两个物业公司。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在A公司上班。2020年12月1日调至B公司项目经理,中标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介入工作,组建物业服务中心至项目交付至2022年2月15日。
2月15日公司突然要我办理工作移交,口头说降职降薪调至公司组建品质部,为副经理,工资5000元。
还有劳动合同自2020年9月1至2021年8月31日签订了1年劳动合同,合同1年期满后至今未续签劳动合同;实行的每周6天工作制,未安排补休,也没有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上班也没有加班工资,劳动合同中工资组成没有加班工资项;没有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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