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人在饭店打工,因为家里原因干了七天就走了,当时老板也同意走了

03-22 08:47发布

我们两个人在饭店打工,因为家里原因干了七天就走了,当时老板也同意走了,当时说给两人十天,因为我们迟到过。但是工资迟迟不给,最后找到劳动局,劳动局说按照百分之八十给我们,他们还说要告我,最后劳动局让我们协商处理一下,因为当然有过一两次迟到,说是让我赔偿经济损失,我们就是晚了,但是也没有人去吃饭。后来打电话说不行就给一个人的工资也行,他也答应了,说这几天有事让我们等五天,我们五天以后来了饭店关门了。还有一件事他们还有一只老鹰,在后院笼子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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