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与2016年4月11日入职国企财务部门,公司2月16日通知调岗,不降薪,因公司有公积金制度,满足条件的就我一人未上,询问此事,人力回复问问再说,2月24日在未得到关于公积金一事的回复后,公司下调岗催促函,2月25日,与律师及总监等领导协商,需与一把手领导沟通,3月4日给答复,在未到3月4日时,3月1日公司下解除协议,且停止考勤机打卡,请问公司这种做法算合理解除劳动合同吗?如走劳动仲裁,可

03-31 21:22发布

您好!本人与2016年4月11日入职国企财务部门,公司2月16日通知调岗,不降薪,因公司有公积金制度,满足条件的就我一人未上,询问此事,人力回复问问再说,2月24日在未得到关于公积金一事的回复后,公司下调岗催促函,2月25日,与律师及总监等领导协商,需与一把手领导沟通,3月4日给答复,在未到3月4日时,3月1日公司下解除协议,且停止考勤机打卡,请问公司这种做法算合理解除劳动合同吗?如走劳动仲裁,可以申请2n的赔偿金吗?现在是否需要在原岗位录视频取证继续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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