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与2022年2月16日在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赛博特汽车城购买起亚傲跑SUV车,总价125800元,优惠17000元,合计裸车价108800元,交5000元定金,当时商量30000元首付,协定3万首付里面包含汽车购置税9628元,服务费2500元,保险4000元,GPS1000元,抵押1000元,免费赠送三年6次保养、装修包含把套、全包围脚垫、灭火器、发动机护板、挡泥板、3M膜, 与

03-31 21:20发布

律师,您好,本人与2022年2月16日在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赛博特汽车城购买起亚傲跑SUV车,总价125800元,优惠17000元,合计裸车价108800元,交5000元定金,当时商量30000元首付,协定3万首付里面包含汽车购置税9628元,服务费2500元,保险4000元,GPS1000元,抵押1000元,免费赠送三年6次保养、装修包含把套、全包围脚垫、灭火器、发动机护板、挡泥板、3M膜, 与2022年2月22日提车,当时因赠送三年6次保养已发生争议,故重新签订合同,与2022年2月26日联系销售落户,销售让我们自己重新缴纳购置税,裸车价108800元,已缴纳30000元,被告知里面不包含购置税9628元,还要收取100500前置利息,贷款5年,月供2239.41元,相当于首付3000,剩余的18000元钱不知所踪,已三次签订合同,购买发票的金额与实际不符,发票金额为109800元.这样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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