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0日购得一辆丰田汉兰达SUV,在今年的2月14号发生自燃

03-26 15:53发布

2019年12月10日购得一辆丰田汉兰达SUV,在今年的2月14号发生自燃,消防认定排除人为纵火,认定由于后备箱上侧汽车电气故障引发起火,驾驶公里数仅约500公里,过火部位主要位于后备箱上侧车盖及后车门,损失约5万元。由于当初销售方未曾询问是否需购买自燃险,导致没有购买自燃险,无法通过理赔。改装情况:购车后在4S店改装了大屏幕导航,赠送了升窗器,我自己在其他车店装了个前置行车记录仪。销售方和厂家以我加装了行车记录仪为由,推脱责任,下步可能涉及第三方鉴定及相关费用,新消法中是否明确这种情况应该由销售方和厂家举证或者说由他们申请第三方鉴定,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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