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交付违约金?

03-27 10:47发布

您好 我想咨询劳动合同违约金的事,我在2019年8月20日签署七台河市人才引进聘用合同【本合同聘任期限为5年,自2019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0日止;试用期为12个月。七、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合同无法履行外,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按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届满前,乙方因不可归责于甲方原因或自身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和津贴费用予以收回。 2.合同期未满,甲方不符合合同解除条件而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聘用合同尚未履行的期限与上年度平均发放津贴的乘积,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回安家费和引进人才津贴。 3.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除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1款规定向甲方退还安家费、津贴费用外,还应当返还聘用期间由甲方出资进修、培训所支付的进修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4、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或因本合同第九条,第3、4、6项原因而解除合同情形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我除了基本工资外没有任何的补助和合同中的补贴、津贴的费用,我想知道现在辞职(实习期内)是否需要赔付违约金五万元钱?
付费偷看设置
发送
0条回答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