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武汉市汉阳区某国有公司经理张某在与他人签定合同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被骗500多万元造成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汉阳区检察院于1997年3月以玩忽职守罪(79刑法:五年以下有期、拘役)立案侦察并于当年9月起诉到汉阳区法院。汉阳区法院于11月开庭审理此案,并判处张某构成签定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三年以下有期、拘役;三至七年)。
问题:请根据我国刑法典对刑法时间效力的规定,分析本案的法律适用。

04-01 19:41发布

案例:武汉市汉阳区某国有公司经理张某在与他人签定合同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被骗500多万元造成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汉阳区检察院于1997年3月以玩忽职守罪(79刑法:五年以下有期、拘役)立案侦察并于当年9月起诉到汉阳区法院。汉阳区法院于11月开庭审理此案,并判处张某构成签定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三年以下有期、拘役;三至七年)。
问题:请根据我国刑法典对刑法时间效力的规定,分析本案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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